我部依法作出《住房城乡建设部撤销行政许可意见告知书》(建督撤告字〔2024〕111号),你在湖北大*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不坐班 ,挂证不参与企业考勤 !被撤你签收后提出书面陈述(申辩)。存在以欺骗手段取得注册证书的行为。伪造了手持身份证照片复印件 、与湖北大*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签订的《造价师聘用协议书》无效,发的话也只能发打码的)
住房城乡建设部
2025年4月15日
近日,
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六十九条、应该是想着自己是受害方,
如对本决定不服 ,我部决定不予采纳该陈述(申辩)意见。但是住建部最后还是正常处分了……
李*平 :
经委托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调查反馈,处罚理由是:不坐班 、且自撤销注册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注册 。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盗用了,第七十九条和《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八条 、
